关于举办全省制冷工安全操作证培训和
制冷工技能培训鉴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细则》、《关于全省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制冷工作属于特种作业,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资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制冷作业人员实行国家统一印制的(IC)卡操作证,全省统一管理,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对没有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者,按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的规定,责令改正,并予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黑龙江省制冷学会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多年来一直承担全省制冷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是我省唯一的制冷作业人员的培训基地,在教学和管理上有丰富的经验,师资力量雄厚,并配有教学用试验室,理论联系实际,可现场操作,学习结业时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及制冷工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冷工安全操作证培训
(一)培训对象:
凡从事制冷作业的人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学习。
1、年满18周岁;
2、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及格,符合制冷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3、持有安全操作证的制冷作业人员到期需复审的必须到省制冷学会参加复审,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领取新证。
(二)培训内容:
1、制冷空调原理与制冷系统的基本构成;
2、制冷与空调作业危险性分析;
3、制冷设备运行安全操作;
4、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维修安全操作;
5、制冷与空调作业安全技术。
6、安全生产常识及案例分析
(三)培训费用:
制冷操作证新培训人员培训费517元/人,复审培训费117元/人,食宿自理。要求学员带一寸照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4月19日——4月23日
学习5天,中间不休息,4月18日在省制冷学会(哈市道里西十四道街64号)报到。
培训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土木与制冷工程学院
二、制冷工技能等级培训
(一)申报和资格审查
1、各单位具备晋级条件的制冷技术工人,须填写《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审批表》一份,黑龙江省制冷学会核准后,由黑龙江省制冷学会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报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
2、技术工人培训等级分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师必须取得本工种(专业)高级工资格证,高级技师必须取得本工种(专业)技师资格证。
(二)培训方式
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聘请省内知名专家授课,现场指导,通过培训,使学员达到懂原理、会操作,能安装维修的水平。
(三)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1、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具体开课时间另定,报名者请带一寸照片2张和身份证复印件。
2、培训时间及费用
① 初级班:学期1个月(理论与实践)学费每人600元
② 中级班:学期1个月(理论与实践)学费每人800元
③ 高级班:学期1个月(理论与实践)学费每人960元
④ 技师班:学期15天,学费每人1000元。
⑤ 高级技师班:学期15天,学费每人1200元。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制冷学会(哈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64号)、邮编:150010。学员接到通知后请提前15天与学会办公室联系。
本通知长期有效,随时报名,额满开班。
联系电话:0451—84614262、13212810125
联系人:韩沛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